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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卫健委主任向流产孕妇鞠躬道歉,这件事究竟是谁的责任?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属于责任事故,西安市卫健委也已经要求高新医院向患者表达诚挚卫健委回应医院4次拒剖腹产的道歉、补偿相应损失、并向社会公开道歉。这件事情究竟是谁卫健委回应医院4次拒剖腹产的责任?孕妇本来就属于特殊人群,即使在疫情之下也应该成为被特殊关照卫健委回应医院4次拒剖腹产的人。

在2021年1月6日,西安市卫健委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孕妇流产事件进行了回应。主任说高新医院确实存在着过失,并且总经理以及相应的门诊人员都进行了撤职。

在1月4日,该医院回应称卫健委回应医院4次拒剖腹产:省市卫健委正在调查,孕妇正在做术后手术恢复。1月5日经过相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调查之后,认为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西安市卫生建委让西安新高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康复手术安抚和补偿等工作。

经过调查后确定,这件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西安孕妇流产事件涉事官员被双开。

引起大出血流产。事情发生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妇联及时介入调查,孕妇目前已经得到救治,胎儿情况不详,医院的总经理和相关责任人都已经被停职处理,等待后面事情调查清楚了,再根据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不要剖腹产谁说了算?

可以看出,是否实施剖腹产手术还是应由产妇本人决定,而不是家属。本事件中,不能因为家属不同意,手术就不做了,医生的这个做法是错误的。

只要是产妇还清醒,肯定是产妇说了算,在自己可以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时候,是没有人可以违背自己的意思的。

据媒体报道,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一名待产孕妇,在医护人员建议剖腹产,且自身也因疼痛难耐两次提出剖腹产的情况下,拗不过家属拒签剖腹产同意书,最终选择跳楼自杀。

产妇跳楼争议该不该剖腹产是不对的?

这是不对的。患者、家属和院方反复沟通,也往往导致错失救治最佳时机,造成悲剧和遗憾。医院的这种行为,其背后暗含的心理是将本应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毫无医学知识的患者家属身上,认为家属签字即是签了“生死状”。

可以看出,是否实施剖腹产手术还是应由产妇本人决定,而不是家属。本事件中,不能因为家属不同意,手术就不做了,医生的这个做法是错误的。

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坠亡产妇的婆家认为(剖宫产)手术要加钱,并考虑生二胎,所以坚持让产妇顺产。针对这一细节,记者采访了坠亡产妇马茸茸的婆婆郝爱英。

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

榆林第一医院称,虽一再建议剖腹产但遭到产妇家属多次拒绝;而家属则称医院所说不实,因马某疼痛难忍家属同意剖腹产,但医院说已经可以顺产。

整个跳楼事件似乎都在悲哀地昭示着:除了产妇本人,谁都可以决定她的命运。

医生不建议刨腹产的三大原因孕妇早知道早好,具体是哪三个原因呢?_百度...

1、婴儿中的羊水不能正常放电。它只能通过仪器取出,但它也很可能屈服,身体中有残留的羊水。如果羊水吸入,会导致更严重的影响。一些科学研究表明,剖腹产的概率患有吸入肺炎的肺炎而不是婴儿出生的婴儿。

2、早上剖腹产的话,产妇的精神状态会比较好,在手术过程中可以更加方便医生知道产妇情况,如果说安排到下午的话,产妇可能会犯困,再加上麻药的作用,让人觉得产妇整个人都晕沉沉的,不容易及时分辨是否有异常情况。

3、胎位不正的,比如横位、臀位;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第一胎剖腹产、两胎之间间隔不足2年;高龄产妇、高危产妇、患有妊娠并发症的产妇;第一胎因为骨盆狭窄而剖腹产的产妇;产程迟滞、产道异常、宫缩乏力经过处理无效的。

4、二次剖腹产,医生会给孕妇选择什么样的切口? 如果孕妇一胎是横切,那么医生会在原来的位置,把旧疤痕组织切掉,增生的疤痕刮掉,抹平,分娩后医生给产妇缝合伤口,这样产后还是只有一条疤痕,不会增加新的伤口,看起来也特别美观。

为什么现在医院不再提倡剖腹产?

正常的,现在医院都不鼓励剖腹产,因为顺产对宝宝好。过几天没关系的,如果过一个星期到半个月还没动静的话医生可能会给你打催产素,如果催产失败的话就会给你剖了,现在不给你剖证明你顺产条件非常好。

现在去医院生孩子,医生很少劝你剖腹产,主要是因为,医生要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剖腹产还是顺产合适,也要和产妇以及家属一起来商量,毕竟手术出现的风险还是很大,出生后顺产和剖腹产对亲子关系的影响也有区别。

剖腹产因为有麻药的作用,没有顺产的阵痛,不会有会阴处的撕裂。可以减少骨盆的损伤机会,阴道不会松弛。缺点 剖腹产的并发症和大出血的几率会高于顺产,伤口比较大,恢复期长,恢复期会比较疼。